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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专项整治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20-12-28     点击量:

各院所: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川教函〔2020〕602号)精神,结合2020年12月22-25日的实验室安全检查情况,现将学校危险化学品管理专项整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切实强化学校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着力降低和科学管控学校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领用、使用、处置等环节的安全风险,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排查整治、安全管理能力得到积极全面提升、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或杜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效维护保障,确保学校安全稳定、社会和谐稳定。

二、整治范围

全校涉及危险化学品管理和使用的学院(所),含本科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实验实训基地和实验用品仓库等。

三、时间安排

(一)摸排建账(2020年12月28日-2021年1月4日)

各个涉及危险化学品管理和使用的学院(所),要对照“危化物品管控台帐”(见附件1)对实验室危化品开展一次全面摸排,建立健全工作台帐,做到底数清、责任明、针对强。附件1需经分管院(所)长签字,学院(所)盖章。各院(所)应于2021年1月4日下午5:00前将签字盖章的附件1扫描件和word文件发送至此邮箱:773893731@qq.com。

(二)深化整治(2021年1月5日-2021年2月28日)

在全面摸排建账基础上,将验室危险化学品纳入安全常态化管理,并针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拟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工作时间表,全面深化专项整治行动。整治工作要落实专人、明确责任,坚持“边排查边整改、边整改边核查、边核查边回头看”的原则,注重工作实效,避免排查和整治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应对应付。通过整治提升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整治情况(附件2)需于2021年3月1日下午5:00前签字盖章后扫描发送至此邮箱:773893731@qq.com。

(三)整治回头看(2021年3月2日-2021年3月15日)

根据2020年12月22-25日的实验室安全检查情况,各实验室危化品管理普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储存不规范。一是没有将危化品储存在专门的带锁储存柜,直接放置于货架上;二是有储存柜但没有执行“双锁”制度。

2.使用(领用)登记不规范。一是没有专门的使用(领用)登记表;二是有登记表但未落实“双人”制度,只有使用人签字,没有保管人签字。

3.空药瓶处置不规范。一是危化品使用完的空药瓶随手放置在实验台面;二是虽统一收集了空药瓶,但未及时联系后勤运输处理,造成大量堆积。

学校将成立联合工作小组,针对以上几个方面进行“回头看”专项检查,对于整治不到位的院所,将进行全校通报。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建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领导和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将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贯通到各个环节。各单位要定期开展重点抽查,“严、细、实”地开展整治工作。


附件:1.危化物品管控台帐

      2.危化物品管控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汇总表



国资基建处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保卫处 后勤管理处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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