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因上一届学科负责人任期已满,为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与管理,依据《学科建设管理办法》(校发〔2020〕26号),以一级学科作为学科建设单元,现启动新一届学科负责人和秘书的遴选和聘任工作。
一、遴选条件:
(一)政治素质强,学术道德和诚信记录良好,为人正派,办事公道,威信较高;
(二)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与影响力,能把握学科发展趋势;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奉献精神,有为学科建设服务的意愿;
(四)原则上由学术带头人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担任。
二、遴选要求:
(一)学科负责人按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遴选(分领域的专业学位须按领域遴选),各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详见附件1。
(二)学科负责人一般任期四年,任期满可通过再次公选或学校指派连任。任期内负责人的调整由院所研究决定,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批。
(三)各一级学科应指派一名秘书,协助负责人工作。
三、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和学院推荐相结合。各学院对照学科负责人的遴选条件,在全面考察、充分讨论、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提出推荐名单。
(二)学校审定。院所推荐名单报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汇总,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批后聘任,特殊情况下学校可直接指派(对于区分领域的专业学位硕士点,学校将从领域负责人中遴选出总负责人)。
四、材料报送
请于2021年11月1日前填写《四川农业大学各学院学科负责人推荐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到邮箱:350432713@qq.com,纸质版经学院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统一报送学科办,地址:1教323办公室。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