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2020年“双一流”建设周期总结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20〕4 号)和四川省教育厅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国家和四川省“双一流”建设周期总结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学校“双一流”建设周期总结
学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文件要求,以建设周期总结工作安排及总结报告撰写提纲为依据,编制学校《“双一流”建设周期总结主要任务分解表》(附件2)和《“双一流”建设周期总结案例分解表》(附件2),各单位协同完成如下工作:
1. 开展学校“双一流”建设周期自评
制定自评工作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开展校内自评和专家评估。
2. 编写“双一流”建设周期总结报告
根据自评结果,结合提纲要求,编制大学建设整体总结报告(见通知附件1)。
3. 填写建设方案对标情况表
对标建设方案,对完成情况及效果作出分档自我评价,逐项列出对标情况(见通知附件2)。
4. 填写基建项目情况表
对照建设方案中设置的所有基建新的情况(见通知附件3)。
5. 提炼典型案例
提炼学校完成五大建设任务和五大改革任务中的典型案例(见通知附件4)。
6. 填报建设监测数据
相关责任单位根据《“双一流”监测指标体系数据填报校内分工》,补充填报2020年3月-8月31日期间的相关数据,无实质性变动的数据,可直接导入上次的填报数据。
(二)学科“双一流”建设周期总结
1. 编写“双一流”建设周期总结报告
根据自评结果,结合提纲要求,编制学科建设总结报告。
2. 填写建设方案对标情况表
对标学科建设方案,对完成情况及效果作出分档自我评价,逐项列出对标情况。
3. 提炼典型案例
提炼学科完成五大建设任务和五大改革任务中的典型案例。
4. 填报建设监测数据
补充填报2020年3月-8月31日期间的相关数据,无实质性变动的数据,可直接导入上次的填报数据。
二、工作安排
8月17日前,召开学校“双一流”建设周期总结工作动员部署会议;
8月25日前,编制完成学校“双一流”建设周期总结自评工作方案;
9月4日前,各责任单位及作物学和畜牧学学科完成总结报告、对标情况表、典型案例相应的写作工作;
9月10日前,汇总整合国家“双一流”建设周期总结材料;
9月10日,省一流建设学科(作物学、畜牧学)交总结报告材料,学校审定。
9月15日前,学校审定学校、学科“双一流”建设周期总结自评材料,邀请专家对自评材料进行评估;
9月15日,向省教育厅提交省一流建设学科(作物学、畜牧学)的总结报告。
9月16日前,各责任单位完成“双一流”动态监测数据的更新工作;
9月20日前,对学校、学科“双一流”建设周期总结总结报告等材料进行修改完善,提交教育部办公厅;学校审定并上传“双一流”建设动态监测数据。
三、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双一流”建设周期总结是国家和四川省对高校“双一流”建设的全面检验,事关学校全局和长远发展。各责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力以赴,高质量做好各项工作。
2. 注重质量。各责任单位要增强责任意识,确保总结材料重点突出,典型案例彰显优势特色,数据资料规范准确,确保各类材料之间能相互验证。
3. 明确责任。各责任单位负责人为工作责任人,对文字撰写和数据填报进行监督审核,严格按照工作分工和进度要求,亲自把关,认真完成自评总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