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已正式启动,并将于10月底前完成年度报表的填报、审核与上报。为做好学校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本次统计工作由相关管理服务部门和学院负责,学校总表数据包含雅安校区、成都校区和都江堰校区数据,分校区表数据(如本科生、研究生、教职工等)分校区填报,且三校区数据应和学校总表数据闭合。各相关单位务必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真实性。
二、工作要求
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变动较大,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统计人员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确保统计源头数据质量,及时、准确、真实、规范做好教育统计报表的填报和校验工作,严把数据质量关,避免出现逻辑性和常识性错误。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为延续性工作,各项数据要与上年度数据对比校验,凡对比校验变动超过10%的,需提供数据变动说明。
三、工作安排
(一)确定统计人员:请相关单位指定一名统计人员,并于9月21日(星期四)下午6点前将《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相关单位统计人员情况表》(附件2)报送至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高教研究室邮箱sicaugjyj@163.com。
(二)校内业务培训:学校将于9月25日上午10:00—11:00在成都校区1-303会议室开展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业务培训,请相关单位统计人员按时参加,并及时加入学校教育事业统计工作QQ群(群号224174865)。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将于培训前,按单位将相应数据模板分别发送至各相关单位统计人员。
(三)数据提交方式:数据较少的部门在表格模板填报,并于10月7日前,将主要领导审定的数据(含电子版和主要领导审定签字的扫描版)发送至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高教研究室邮箱sicaugjyj@163.com。教务处、研究生院、人事处等数据较多部门于10月12日前,登录系统填报、提交数据。
(四)相关单位(共18个):组织部、校团委、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研究生院、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科技管理处、乡村振兴学院、人事处、国际交流合作处、国资基建处、保卫处、图书馆、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后勤管理处、体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联系人:叶素梅
联系电话:028-86290023,15008318067
附件:
1.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pdf
2 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相关单位填表人情况表.xlsx
3.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2023年版本.pdf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