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附件1)要求,2026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正式启动,并要求于10月30日前完成年度报表上报。为高质量做好学校2026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本次统计工作由相关管理服务部门和学院负责,报表数据包括学校总表、雅安校区、成都校区、都江堰校区和专门实习基地等分项数据,校区和专门实习用地报表数据需分别填报。
二、工作要求
2026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要求有一定变化,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及时、准确、真实、完整、规范做好统计报表的填报和校验工作,严把数据质量关,尤其注意表与表之间、数据与数据之间、分项与总和之间须保持逻辑一致,避免出现逻辑性和常识性错误,同时做好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材料归档工作。各项数据须与上年度数据对比校验,凡对比校验变动超过10%的,需提供数据变动说明。
三、工作安排
请前期各相关单位确定的统计人员,按照学校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启动会相关要求,按时保质完成数据统计和报送工作。经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校领导审定签字后,各单位将报表(含电子版和纸质扫描版)发送至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高教研究室邮箱sicaugjyj@163.com。数据较少的单位(组织部、统战部、教师工作部、校团委、学生处、招生就业处、科技管理处、国际交流合作处、后勤管理处、图书馆、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体育学院)请于10月12日前,数据较多的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人事处、国有资产管理处)请于10月15日前完成报送。
联系人:叶素梅
联系电话:15008318067
附件:
1.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2025年1月)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