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学科专业调整战略部署,根据二级学科自主设置有关文件精神,经广泛征求意见,学校决定近期开展2025年二级交叉学科的自主设置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设置学科
经商各培养单位,学校决定设置大数据技术与智慧农业、生物信息学、土地科学与技术、低碳经济与管理、种业经济与管理等5个二级交叉学科,学科代码、牵头单位、参与单位见附件1。
二、申报程序与流程
(一)2025年10月31日前,参考教研厅二级学科实施细则(附件2),编制《自主设置交叉学科论证方案》(样表见附件3),包括学科基本概况、设置必要性和可行性、人才培养方案、建设规划等内容;
(二)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专家论证并形成《专家评议意见表》(样表见附件4),《论证方案》和《专家评议意见表》在教育部指定网站公示30天;
(三)2025年12月15日前,形成《自设二级交叉学科备案表》(样表见附件5);
(四)2025年12月30日前,通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学校审定,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备案;
(五)2026年,自主设置二级交叉学科纳入学校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其他注意事项
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及交叉学科是学院学科结构调整、转型、发展及人才培养的基础工作之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研读国家文件,了解国家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的基本条件、基本程序,精心编写《论证方案》《备案表》等文件。交叉学科须依托最终授予学位的一级学科所在的单位开展相关工作。
联系人:张亚林
联系电话:028-86291838
附件1.2025年拟开设的二级交叉学科基本情况.docx
附件2.教研厅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实施细则.doc
附件3.自设目录外交叉学科论证方案提纲.doc
附件4.自设交叉学科专家评议表.doc
附件5.自主设置交叉学科备案表.docx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