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已正式启动,并将于10月30前完成年度报表的填报、审核与上报。为高质量做好学校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本次统计工作由相关管理服务部门和学院负责,报表数据包括学校总表、雅安校区、成都校区、都江堰校区和专门实习基地等的数据,校区和专门实习用地报表数据需分别填报,且分表数据之和应与学校总表数据闭合。
二、工作要求
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要求变动较大,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及时、准确、真实、完整、规范做好统计报表的填报和校验工作,严把数据质量关,避免出现逻辑性和常识性错误,同时做好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材料归档工作。各项数据须与上年度数据对比校验,凡对比校验变动超过10%的,需提供数据变动说明。
三、工作安排
(一)填报依据与说明:请严格按照《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2024)》(附件2)和《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要点》(已和基表一起分别发给各相关单位统计人员)要求进行填报,部分进行了修订的基表、指标解释和主要注意事项在相应基表有标注。若有其他疑问,请及时联系。
(二)数据报送:经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校领导审定签字后,将报表(含电子版和纸质扫描版)发送至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高教研究室邮箱sicaugjyj@163.com。数据较少的部门请于10月10日前,教务处、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人事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等数据较多部门请于10月14日前完成报送。
(四)相关单位:组织部、统战部、教师工作部、校团委、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研究生院、科技管理处、人事处、国际交流合作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图书馆、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体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联系人:叶素梅
联系电话:15008318067
附件:
1.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2.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2024)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