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本学期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学科建设工作量核算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算依据
学科建设工作量核算标准根据《学科专业建设管理办法》(校发〔2025〕54号)文件执行,博士一级学科和博士专业学位类别每学期计60学时,硕士一级学科和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每学期计40学时,其中农业博士领域每学期计 30 学时,农业硕士领域每学期计 20学时。学科工作量分配原则上应优先保障学科秘书的工作量配置。
二、核算范围
现有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学科参考《2025-2026-1学期学科建设工作量分配情况表》(附件1)进行核算,并填写《学科建设工作量分配表》(附件2);
2.《学科建设工作量分配表》(附件2)须经各学科的学科建设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上报。
四、上报时间
请各单位按照要求将电子版材料(分配表Excel版和签字盖章扫描版)于2026年1月9日前交送至学科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张亚林,联系电话:028-86291838,电子邮箱:350432713@qq.com。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2026年1月5日